Friday, August 10, 2018
生信心(再续)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颇有众生,得闻如是言说章句,生实信不?”佛告须菩提:“莫作是说。如来灭后,后五百岁,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当知是人不于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种善根,已于无量千万佛所种诸善根,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何以故?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著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对于听闻正法后能生起坚定信心的人、佛虽然悉知悉见、但反过来又有劝诫。那就是对待佛法要:
“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对于“法”这个字、在佛教里主要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认识。广义的法就是六尘中的“法尘”、对应意识和意根。泛指凡夫境界上一切与意识有关的东西、比方说“知识”、“经验”等等。佛教里称这类法为“有为法”。相对于“有为法”、佛所阐释的关于“真实”的道理称之为“无为法”。而狭义的理解就是专指佛说的有关“真实”的道理和“走向真实”的法门。即我们所说的“佛法”。在这里的“法相”、一般理解为狭义的认识、即佛法。
首先、来看“无法相”。法相就是佛用我们凡夫境界上的语言表述的真实和如何走向真实的法门。在佛的二时教法里、有一种观点就是真实根本无法用凡夫境界的语言来完整表述。而在前文“见相非相”中、也曾说过“凡所有相、皆是虚妄”。佛法也是如此即为空、为虚妄。所以在学佛法时不能执着、否则反成障碍。举个例子、比方说佛法说、要在空上行布施、要行不住色、声、香、味、触、法的布施。因为这样可以淡化凡夫境界上那个常一不变的“我”。如果你执着于这句话、不散尽家财不罢休、或者专挑讨厌的、不喜欢的去布施。来对抗心中的“我”。这不但起不到淡化“我”的作用、反而徒增烦恼。甚至失去修行佛法的信心。这就是住了法相。
那么反过来、我随缘就好啦。看到合适的就布施一下。不合适的就算了。心情好就布施一下、心情不好就不布施了。这就是走到了“法相”的对立面“非法相”。即完全脱离了佛法所阐述的修行的法门。这样当然无法走向解脱。
那么该怎么办呢?布施随缘、随力。但布施时想一想是否落了色、声、香、味、触、法。布施后再想一想是自己的布施是否有所住?是否有个“我”给某个“他”行了“布施这件事儿”?如果有就自我反省、逐渐磨练自己。
佛教里有个有名的故事“指月之指”:
有人问佛:“月亮在哪里?”。
佛伸出一根手指指着天上。那人却盯着佛的手指使劲儿看。
“没有月亮呀!、你在骗人了”、那人抱怨道。
呵呵、月亮就如同“真实”、佛伸出的手指就如同“佛法”。如果不沿着佛法指引的方向去探求真实、而是只盯着佛法(佛的手指)看。那就永远看不到真实。就是执了“法相”。反过来、你因看不到真实、就抱怨佛伸出来指向真实的手指、那又错了。你执了“非法相”。所以、佛说要“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后面的一大段都在说、执相、执法相、执非法相、都意味着执了“我相、人相、众生相和寿者相”。即执着于那个本该淡化的常一不变的“我”了。最后、佛把自己说的法比喻成渡人过河的筏子。既然是筏子、我们就要研究如何用它渡河、而不是研究筏子本身。佛法尚且虚妄为空不可执着、更何况其他的有为法呢?
今天就写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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