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个以前举过的例子,当你看到一朵花的时候,你会想:
“这是一朵美丽的花”(1)
然后,你可能会说出来:
“这是一朵美丽的花” (2)
然后,你可能会写出来:
“这是一朵美丽的花” (3)
我们可以这样说,最初的所想(1)是“原创”;而所说(2)和所写(3)是对(1)这个原创的“复制”。在西方近代哲学里,一般认为复制(2)和(3)与原创(1)是完全一致的。(注意,不是说和客观的花一致,没有一朵花在客观上是美丽或不美丽的。因为那将意味着对一切主体来说那朵花都是美丽或不美丽的了)。而本篇的主人公法国哲学家德里达则持异议。他的异议主要在于两点:
- 复制与原创不可能完全一致;
- 根本就不存在“原创”、所谓的原创也只是从别处而来的复制。
那么这里出现了一个问题:
“原创与复制哪一个更重要?”
近代西方哲学认为心里所想与语言的表达是一致的,所以不存在哪一个重要的问题。退一步讲一般的理解当然是原创重要了,因为复制毕竟是对原创的复制。但德里达却认为:
“复制比原创重要”
这个主张的理由主要有两点:
- 当“复制”(用语言所代表的记号的表达)一旦形成,“原创”(意思)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复制成为了一种并不依存于原创的独立存在;
- 根本没有“原创”的存在,所谓“原创”其实是对其他事物的一种复制所形成的。而这里的其他事物主要是由语言所构成的复制。
- 我对德里达的思想的了解是通过阅读«最简明的哲学书»这本书(“复制”)。但我不能保证我的理解和书中文字的含义是完全一致的;
- 这种了解形成我对德里达思想的理解(“原创”)。所以说这个原创根源于复制(«最简明的哲学书»);
- 我的理解是似是而非没有系统的。但当我用文字把它写出来,它变得清晰可见。一旦我完成了写作,这篇文字就变成了独立的存在;
- 我不能保证写出来的文字与我头脑中的理解完全一致,只能说相近;
- 跟我最初读«最简明哲学书»时一样,读者看这篇文字时的理解与文字本身的含义有差异,同时也当然与我的理解有差异;
呵呵,今天就写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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