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文”物自体与现象“所描述的那样,康德主张事物本身的存在,也就是物自体,是超出我们人类的认知能力的。我们所能认知的只是物自体遵循我们的认知所表现出来的“现象”。这个描述本身在逻辑上并没有矛盾。
可是对于我来说,产生了一个疑问:
“既然物自体是无法认知的,那么如何证明物自体是存在的?”
如前文所述,康德明确否定自己的观点是传统的观念论。康德主张存在一个我们无法认知的物自体的外部世界,而且这个外部的物自体世界触发我们的知觉而在主观内部产生一个作为我们认知对象的现象界。这种两个世界(物自体和现象界)的描述,其实在康德之前,约翰·洛克就提出过类似的说法,只不过洛克把主观上的“现象”称为“观念”。与康德的不同在于洛克认为外部世界是可以通过理性来认知的。所以在某种意义上,康德的描述是继承了洛克的说法。
可是针对洛克的这一理论,贝克莱就曾提出过异议:
“我们无法证明在主观上的‘观念’是来源于外部的那个世界。我们更应该倾向于这样一种观点,那就是所谓的外部的物质世界根本不存在,对于我们来说存在的只是主观上由知觉和理性创造出来的那个内在主观上的世界。”
这是一个让人无法认同但又很难反驳的说法。康德的“物自体”的世界因为是我们无法认知的,所以存在同样的问题。你根据什么说它是存在的?我所看的解说书到目前为之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只是把物自体作为康德哲学的结论来阐述。
在我的理解范围内可以给出的说法是,物自体的存在是在现象界里我们的认知具有客观性的唯一合理的解释。也就是说,如果没有物自体的存在,那么现象界则完全是由我们每个人的主观知觉所创作出来的彻彻底底的虚拟的世界,那么这就很难说明为什么我们对现象界里的同一事物有着相同的认知。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现象界里的事物通过某种方式在反映着一个共同的外部世界,即物自体的世界。呵呵,当然这只是我基于现在的理解作出的解释,希望在以后《纯粹理性批判》的学习中能找到确实的答案......
今天就写到这里了。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