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February 3, 2019

纯粹知性概念范畴—关系的范畴


前文描述了量的范畴和质的范畴,今天写关系的范畴。关系的范畴的判断形式是以下三点:
  • 内属性与自存性(实体与其所具备的属性) 
  • 原因性和依存性(原因与结果) 
  • 相互性(作用与反作用)

哲学家们本就爱使用高深莫测的词汇去表达模棱两可的意思。而汉字圈的学者们在翻译外文著作的时候,偏偏在“信”、“达”、“雅”之中又常常喜好本是末节的“雅”,所以看哲学著作的翻译,经常是感觉高深莫测,一头雾水。比方说这里,人的感性在认知事物的时候,往往是以事物本身与事物的属性的模式来认知。举个例子来说,认知一朵花的方式是有花这样一个”实体”、在其之上有颜色,形状,气味等等属性。这本是比较好理解的。但当你看到“内属性”和“自存性”的时候,一种读哲学的感觉就会油然而生……(笑)。

第二点是原因和结果。因果关系也是我们认知的一种模式。比方说,玻璃杯从桌子上滚下来掉到地上摔碎了。玻璃杯从桌子上掉下来是“因”,摔碎了是“果”。这两个事象之间的这种关系,不是外界的物自体给我们的,而是我们的知性进行认知的一种模式。反之正是因为我们的知性具有因果关系的这种先天的认知模式,所以在属于我们所认知的现象界里的这个世界,因果关系是存在的并且是客观的。读到这里,说实话我有些似懂非懂,只能勉强去理解:
  1. 主观是依据什么把因果关系建立起来的。比方说玻璃杯从桌子上掉下来这个因,会造成摔碎了这个果,那么一个铁球从桌子上掉下来为什么不会产生摔碎了这个果?人的主观知性基于因果关系,但是说它毫无依据的建立起了因果关系却又不正确。这种因果关系的成立是先天的不依赖于经验的,而对于因果关系的探究会又扩充我们的知识,所以这种对因果关系的追究是属于先天综合判断。 
  2. 人类之外的存在,比方说小狗卡尔,对于它来说有因果关系吗?在我们看来,通过训练,我们一招手,小狗卡尔就跑过来了。我们招手是因,它跑过来是果。那么对于卡尔来说,它跑过来真的是因为我们招手吗?我们不得而知。因为我们看到的只是现象界也就是我们主观上显现的小狗卡尔,而不是物自体界里的卡尔。物自体界的卡尔也许根本就在我们旁边,只是我们的感性是基于时间和空间的,所以产生出一个卡尔跑过来的现象。所以因果关系只在我们主观上存在,在现象界里是成立的。

第三个判断形式相互性并不难理解,是把存在(实体,属性)与因果关系结合起来,也就是存在之间的相互作用。一种存在作为原因施加于另一个存在,从而造成另一种存在属性上的变化这一结果。

科学实际上就是研究因果关系的。正因为我们人的主观知性遵循因果关系,所以把主观上的现象界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才得以可能。

今天,就写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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