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23, 2019

论最强者的权利

"所有的权力都来自于神。好吧,让我承认这一点。那么,所有的病痛也都来自于神,是不是我们就不应该叫医生了呢?"

这是《社会契约论》的第三章。在这一章里,卢梭论述的要点是:

"由权力者的暴力是否会产生正当的权利?"

卢梭认为没有一个最强者能够靠暴力一直维持他最强者的地位。所以最强者们都必须设法用他们的暴力把他们的"权力"变成一种"正当的权利",而把人民的服从变成一种对这种"正当的权利"而所负有的义务。

然而,卢梭对此的质疑是,由暴力产生的"权利"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结论是什么都不是。

暴力是一种物理作用,由此不可能产生任何道德的东西!而对暴力的屈服也并不是出于意志,所以这种屈服根本称不上是对"正当权利"的一种义务。

如果暴力就代表某种正当的权利的话,那么当一种暴力打倒了另一种暴力的时候,就继承了前者的"正当的权利"。那么结论就是,只需要变得更强就可以了 。而"权利"这个概念在此没有任何意义。

君主们会说:

我的权力是天授的,难道不是正当的权利?

卢梭冷笑地用最上面的话回答了他们。

呵呵,今天就写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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