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23, 2019

关于最初的社会


前文写到个人的自由和权利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秩序之上的。而卢梭认为这种社会秩序不是自然产生的而是基于某种约定的。

为了说明这一点,卢梭说让我们回到最为原始和单纯的社会状态——家庭去看这一问题。

家庭是最为原始和单纯的"社会"。孩子依附于父亲(当然也有母亲,用父亲举例而已不要较真儿,呵呵)。但这种依附只是为了自身的生存。为此,在需要父亲保护的期间,孩子把自己的自由交付于父亲,而服从于父亲。

然而当孩子长大成人之后,自身的生存已不需要再依附于父亲。从而没有再服从父亲的义务,反之父亲也没有再继续照顾孩子的义务了。从这时起,孩子和父亲之间的自然关系已经解消,孩子成为自己的主人。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解消"是自然关系的解消,也就是说此后家族关系的维持不是自然关系,而是决定于意志,即关于家族关系的约定。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的是,关于自由的交付(孩子把自由交付给父亲,而接受父亲的支配),首先是基于自己保护的本性,套用特朗普的那句名言"America first"来说就是"Self first"(笑)。虽然好像有点儿冷漠,但事实就是:

"我把自由交出来只是为了我的生存!"

当我们把这种家庭关系放回到一个国家,就可以做这样一个置换:支配者如同父亲,而人民如同孩子。两者都是生而自由以及平等的。人民之所以会把自由交付给支配者,只是单纯的因为那会对自己的生存有利。与家庭不同的是,父亲通过照顾孩子来获得父子之爱的回报,而支配者对人民不存在这样的爱(尽管跟万恶的资本主义不同,在咱们社会主义大家庭里,我们的领导人们怀有着对人民群众的无私大爱。。。。所以我们不要在这里较真儿了,笑),取而代之的是支配的快乐。

看到这里,我们似乎可以理解卢梭为什么说:

"自以为是其他一切人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人更像是奴隶。"

没有什么天赋神权,人民把自由交付出来完全是因为要对自己的生存有利。当你在说受命于天的时候,很可能同时就是你获罪于天的时候。

可是,伟大的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

"有人天生就是支配者,而有人天生就是奴隶。"

实际上也似乎的确存在那些好像天生就低人一等的人。这如何解释?卢梭回应:"你说的没错,只不过搞错了因果关系!"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呵呵,今天就写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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