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来绝不平等,有些人本是为了做奴隶而生,而另一些人则是为了做主人而生。"
亚里士多德曾如是说。在此之后的被称为"国际法之父"的格老秀斯和《利维坦》的作者霍布斯也在
"全人类从属于一百个人?"
还是
"一百个人从属于全人类?"
的问题上赞成前者。这一点在《利维坦》中霍布斯表达的很清楚:
人性本恶。因此社会需要秩序。没有秩序,人类就会陷入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自然状态)。所以,无论支配者多么贪婪残暴,我们都应该接受。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会获得秩序。
卢梭对此嗤之以鼻。
"他们总是拿着现有的东西当做合法的权利,这就是他们的逻辑。本来应该有更合乎道理的立论。不过那样,会招惹到暴君们不高兴而给他们带来麻烦。"
不可否认,这个世界上存在"天生"的奴隶,他们对习惯了被主人支配的命运。但卢梭反驳说:
"如果说他们的本性就是做奴隶,这是违反自然的。他们之所以会沦为奴隶的宿命,完全是源自于强者最初的暴力。这种暴力把枷锁套在他们头上,甚至夺走了他们从枷锁中逃离的勇气,而使之变成一种宿命,并代代相传。"
亚里士多德口中天生的奴隶的确存在,但是这不是因为他们是"天生的"奴隶所以才会屈服于强者的暴力,而是因为强者的暴力所才造就了"天生的"奴隶。所以,亚里士多德的论述是颠倒了因果关系。
"如果世界真如亚里士多德所说,主人或奴隶是注定的宿命,那么王座上的国王们就应该可以高枕无忧了,也就不会有反乱和阴谋了。",卢梭冷笑地说。
强者真的可以凭借力量自始至终的作主人吗?卢梭说不可能。除非,他用某种方法把自己的主人地位变成一种权利,而把他人的服从变成一种义务……。
今天,就写到这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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