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February 21, 2020

并非所有政体都适用于所有国家

"自由并非在任何的土地上都能结出果实。也并非所有的人民都能尝到它的味道。"

这是《社会契约论》第三卷第八章。卢梭在这一章里论述的主题是:

政体的形成有它的固有的风土。

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只是消费者而不是生产者。生产者是构成国家的每个个人。也就是说政府的消费来源于其人民的劳动,并且是来源于个人消费的剩余。因此,构成社会的一个条件就是其构成员的生产有剩余。

而当我们着眼于这个生产的剩余时,就会发现它依存于很多条件。比方说自然条件是否有利于生产;其土地上人民的生产能力与消费量的多少。而另一方面,政府也是不同的。有的政府奢侈,有的政府则简朴。因此如果从一个国家人民的富裕程度来看其是否自由,则取决于上述两个方面:

* 人民生产量中扣除消费量后的剩余;
* 上述剩余中有多少被政府(公共)所征收。

在这里,卢梭的主张有两点。

1. 政府中的阶层越多,政府造成的负担就越大。
2. 政府对人民征收的量不是问题,关键在于还原的量和速度。

政府代表的是公共力量,只是主权者的代理人。所以其对人民的财富的征收除却必要的消耗之外,应该要全部还原给人民。按照中国的俗话说就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种征收在形式上就是税。所征收的税的绝对值的多少并不是问题,问题在于还原给人民的速度和效率。如果税收根本不会还原给人民,收的再少也对人民是负担。也会造成人民的贫瘠。

而从执政官到人民的距离越大,不但内部消耗就会越大,而且还原的速度和效率就必然会越低。对人民造成的负担就越重。所以,君主制里人民的负担最重;贵族制其次;而在民主制中人民的负担是最轻的。

卢梭称这个是君主制与民主国家的最明显的区别。

"专制政治不是为了臣民的幸福而统治他们,而是为了统治臣民而使他们贫困潦倒。"

在当时那种书报审查制度非常严格的君主制国家里,把话说的这么露骨,《社会契约论》被禁,卢梭流亡国外也是不难理解的了(笑)。

接下来,卢梭做了一个规律性的总结。

自然条件(土地上劳动与产出的比例)决定统治形态:

* 完全没有产出的不毛之地,只适合原始人居住;
* 人的劳动只能产出仅够生存的土地,只适合野蛮人居住。因为任何国家组织在这样的土地上都无法存在;
* 劳动产出的生产剩余处于中等水平的国家,适合自由的民主制;
* 付出一点儿劳动就可以收获大量产出的富饶的土地则适合君主制。

对于最后一点,卢梭的观点是这样的:过剩的财富与其让每个臣民去浪费,还不如交给至少名义上是为了公众利益的国家。

今天就写到这里了。

Wednesday, January 22, 2020

关于君主制

这是《社会契约论》的第三卷第六章。无论是民主制还是贵族制,"统治者"都是一个由某个团体所构成的抽象精神人格。而在本章所论述的君主制中,这个精神人格归结于一个自然人。我们称之为国王或国君。

在君主制中,人民的意志与政府的意志,公共的力量与政府的特殊力量都由君主的意志来驱动。没有反对力量,这使得国家中的一切作用力都指向同一方向。国家的一切也都朝着同一目的地前进。很显然这是最有能动性,也是最有活力的政府。可是

"这个前进目的地并不是公共的幸福。所以,这个统治的力量的存在会不断的地危害这个国家。"

卢梭如是说。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我们可以看到国王与人民的两种关系。

* 一致的关系
   人民敬爱国王。在这种情况下,人民的力量即国家公共力量完全成为政府所能运用的力量。政府的力量也就是国王的力量达到最大值。这种力量主要是对外的,也就是对邻国造成威胁。在这种情况下,人民越富足,人口越众多对国王越有利。

* 对立的关系
   人民与国王/政府之间相互猜忌,相互防备。人民的力量即国家公共力量既有能为政府可以运用的部分,也有可以颠覆政府的部分。国王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就需要消弱人民,使他们贫弱从而无法对抗国王。这时国王/政府的力量主要对内的。

很显然,第一种关系是教科书式的理想状态。任何一个说教者都会这样说,任何一个国王也都知道应该这么做(让人民爱戴自己)的,但在实际上很难做到。第一种关系(因敬爱而服从)所产生的力量虽然是最为强大的,但同时也是最易变和不稳定的,是有条件的。其所带来的利益(对邻国造成威胁)也是次要的。

而第二种关系则是比较现实的状态。即使是最贤明的国王也都希望在不威胁到他的支配的前提下可以为所欲为。而这种欲望总是很容易会破坏第一种关系所成立的条件。所以,国王与人民之间必然会存在猜忌与防备。而这一点因为直接影响到国王的统治,所以对国王来说是主要而根本的利益。

很显然上面两种关系是对立的。国王们总是要站在自己的角度上来考虑,把自己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当两种利益摆在面前,当然首先选取根本利益。所以对国王来说对人民的防备和压制占主导地位,而赢得敬爱则是在此之上考虑的问题。所以卢梭会说君主制会不断的地危害这个国家。

其次,在前文中曾经描述过,政府中执政官的人数与政府的抑制力是成反比例的。民主制中,每一个人都是执政官,所以抑制力最弱。而君主制中只有君主一个执政官,抑制力最大。而君主又不可能单独一个人管理一个国家,所以就需要有政府中的其他成员诸如各个王公贵族。在共和制中元老院的议员是由民众选举产生;而在君主制政府中王公贵族是由国王任命。很显然前者更容易选出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而在君主制政府中更容易出现玩弄权术,勾心斗角的小人。这是君主制危害国家的第二个原因。

再次,国王的能力有高有低。他所适合于治理的国家的尺度也不一样。能力低的国王治理大国就会手忙脚乱;反之能力过强的国王治理一个小国也同样是不合适的。那样会英雄无用武之地,国王很容易陷入自己的妄想之中而脱离实际。可是君主制中国王是世袭的,所以经常会出现不称职的国王。于此相对,元老院的执政官因为是多个人,所以整体就会相对稳定。

再次,君主制存在一个致命的问题。那就是缺乏连绵不断的继承性。简单来说就是即使我们能够判断一个国王是英明的,但我们却无法断定其子孙后代都是英明的。所以,世袭制本身就决定了君主制对国家会造成伤害。

那么在这里就会产生一个朴素的疑问。国王通过选举产生不就可以了吗?卢梭说那也不行。因为在一个国王死去后,新的国王被选出前就会出现一个统治者不在的过渡期:

"这是个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时期,除非公民们都是大公无私刚直不阿的——对于这种政府来说这基本上是无法指望的,阴谋和腐败就会肆无忌惮地横行。把国家搞到手的人当然也会从弱者身上把自己付出的东西拿回来,也会转手把国家卖出去。一切都将会是金钱和权力的交易,贪婪会蔓延到整个国家。人民在这样的国王治理下所享有的'和平'还不如没有国王统治下的无秩序的状态。"

君主制由于君主是唯一的,而且不存在遏制君主权力的力量,所以即使是民主选举也无法保证君主的德才兼备。完全可能选出一个阴谋家。而一旦选出一个阴谋家,因为没有第二次再选的机会一切就都结束了。所以,缺乏继承性或连贯性是君主制本身特征做决定的致命问题。而这种不连贯性最终导致君主制政府统治的不安定与变化无常。

最后卢梭是这么描述君主制的支持者的观点的:

"根据这种不连贯性,我们还可以解决王权派的政论家们所常有的一种诡辩;那就是,他们不仅以国家政治来比附家政,以君主比附家长,——这种谬误已经是被我们驳斥过了的,——而且还任意地赋予这位行政官以种种他所必需具备的德行,并总是假定君主真的就是他所应当是的那种样子。靠着这种假定,皇室政府就显然要比其他一切政府更为可取,因为它无可辩驳地乃是最强而有力的政府;而且要不是由于缺少一个更能符合一般意志(公意)的团体意志的话,它还会是最好的政府。但是,如果按照柏拉图的说法,天性上的国王本来就是极其罕见的人物;最末天性与幸运两者能汇合在一起而把王冠加在他的头上,那就更该是多么地罕见。而且,因为皇室的教育必然会腐蚀接受这种教育的人,所以对于那一系列培养出来就是为了治国的人们,我们还能期望什么呢?因此,把皇室政府与一个好国王的政府混为一谈的,就只好是自欺欺人罢了。为了能看清楚这种政府的本身究竟如何,就必须要考虑到昏庸无道的君主治下的政府;因为这些君主们即位时就是昏庸无道的,否则就是王位使得他们昏庸无道的。 "(何兆武先生译)

今天就写到这里了。



关于混合政府

前一段时间又是定例的CES出差,比较忙乱,就把读书放到了一边。呵呵,这两天终于可以转回正轨了。这是《社会契约论》第三卷第七章。在前文中,卢梭论述了三种政府的形态:

* 民主制
* 贵族制
* 君主制

而在这一章里,卢梭要阐述的是在实际上严格来说本不存在一个真正的单一政体。民主制也会有领袖;而在君主制里,君主也有他的大臣们。一般的政府都是一种混合政府。而执行权通常是由多数人向少数人过渡的形式进行分配,即少数人掌握更大的执行权。不同的是,在君主制和贵族制中多数人依附于少数人;而在民主制中少数人依附于多数人。

也就是说,在实际上执行权是根据需要而被分割的。而这种分割就带来了不同的混合政府。在前文,我们曾描述过卢梭主张的这样一个等式:

S/G=G/P

主权者(S),政府(G)以及臣民(P)三者之间关系是主权者对政府的约束应等同于政府对臣民的约束(参加前文《关于政府的一般论》)。那么,当政府的力量过于强大而主权者无法对其约束时,即执行权有逸脱出立法权的危险时,我们就需要对其权力进行分割。这种分割有以下两种形式:

1. 各个部分互相依存,不能独立运作。
2. 各个部分完全独立,有各自的权威。但各个部分又都不完整。

卢梭认为第一种优于第二种,因为它更容易把国家融合成一个整体。

把政府的执行权加以分割,并不影响各个部分对臣民的约束力;但消弱了政府相对于对主权者的力量。

反之,当政府的力量过于薄弱。从而导致行动力低下(比方说单一民主制政府)。那么就需要做相反的调整,比方说设置仲裁机构(各种委员会,法庭等等)来统一各个部分的不同意见。

总结来说,这一章要说明的问题是在实际上不存在单一的政体,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政府的执行权做必要的调整。

今天就写到这里了。

Monday, November 18, 2019

关于贵族制

这是《社会契约论》第三卷第五章。接着前文,在这一章里卢梭论述了贵族制。如前文所述,贵族制是指在国家里由少部分人作为统治者构成政府来统治大部分人。

对于大部分人是统治者的民主制来说,政府的统治者的意志基本上等同于一般意志。而对于贵族制来说,由于统治者只是人民中的一小部分,所以更加明确的存在两种意志:一般意志(公意)和统治者的团体意志。在政府内部,统治者团体意志占主导地位;而当政府施政于人民的时候,它必须在一般意志的名义之下。

对于贵族制种类,从历史的演变上看可以分为三种。

自然状态的贵族制

在人类社会形成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形成的一种形态。由年纪大,有经验和威望的长老们来决定部落,国家的事务。年轻人无条件的服从。即基于自然(经验,威望)的不平等。

基于选举的贵族制

当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的不平等取代了自然的不平等。选择统治者时财富和力量被摆在年龄之前。这时候就出现了基于选举的贵族制。即长老们不是根据年龄或经验,而是由选举产生。

基于世袭的贵族制

当财富和力量的不平等进一步发展,孩子从父亲那里继承到财富和力量,从而使得整个家族变得"高贵"。进而使得家族的人更容易成为统治者。这时候政府就变成世袭的了。

对于这三种贵族制,卢梭的评价是这样的:

基于自然的贵族制要求国家和人民都比较单纯。这对于开化的国家来说基本上做不到了。基于世袭的贵族制是最坏的政体。而基于选举的贵族制是最可取的,也是通常意义上的贵族制。

相比起所有所有或者大部分人民都是统治者的民主制来说,贵族制是通过选举出来的一小部分人。它的长处是:

* 正直,智慧而有经验的人更容易被推选出来。从而提高政府决策的正确性;

* 少数人运营的政府也更加高效。比方说统治者的集会就变得更容易和有秩序。让几万人去干一件本来几百个优秀的人就可以干好的事是非常愚蠢的;

* 在外交上,几个优秀睿智的领导人比千百万不知名的碌碌之辈更容易赢得外国的尊重。

等等。但同时相比起民主制,贵族制又不可避免存在其自身的问题:

因为存在两种意志,政府有可能以自身的团体意志而不是一般意志来运用公共力量 。

所以就贵族制适用的条件来说,卢梭做了这样的描述:

* 国家不能太小,人民不能太单纯。否则公共意志就可以直接去进行统治(民主制)。

* 国家不能太大,以至于统治者们分而治之,最终导致国家的分裂。

"贵族制需要一些特有的德行,比方说富而有节,贫而知足。请注意我并不是要求财富上彻底的平等,因为那是不切合实际的。即使在斯巴达那也从未实现过。"

卢梭如是说。相比起雅典,他似乎更推崇斯巴达。

今天就写到这里了。

Friday, November 8, 2019

关于民主制

"在神的世界里会存在一个民主制政府,但其因太过于完美而不适合于人间。"

这是社会契约论的第三卷第四章。在前文中,卢梭按照统治者的数量在主权者中所占比例对政府的进行了分类。即
* 民主制
* 贵族制
* 君主制

在此后的三章里,卢梭分别对这三种制度进行了论述。这一章是关于民主制的。

首先要明确的是,卢梭口中的民主制是全民直接民主。这是类似于古希腊的城邦政治,即人民直接通过集会投票来决定国家的政务进行统治。所以才会有统治者的人数超过全体人民的半数一说。这与现在所谓的代议制民主制是不同的。

很明显民主制是把立法权和执行权统一于主权者(全体人民)了。

"没有人比立法者自己更明白如何去解释和适用法律。所以看起来把立法权和执行权统一起来是一个最好的选择。其实不然,这样会把本该分割开来的东西混为一谈。统治者和主权者变成了同一个人格,形成了一个不是政府的政府。"

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前文已经描述过多次。主权者能处理的只是一般性事务,而不是具体的事务(参见前文"关于主权的界限")。而立法者同时也拥有执行权的时候就不可避免的把个人利益掺杂到公共事务当中。卢梭认为这比政府滥用法律更加糟糕 。因为后者还有恢复的余地,而前者导致的是法律本身的毁坏而无法恢复。

卢梭认为在严格意义上说从来没有过,将来也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民主制(全民直接民主)。因为那违反自然。在他看来一个真正的民主政治需要以下条件全部同时满足:

1. 国家足够小。从而能使人民很容易参加集会;并且每个个人都与其他人相识。
2.  拥有简单的风俗。从而使人民在公共事务上容易达成共识。
3. 人民在阶级和财富上的平等。这是保证权力和权威平等的基础。

因为在民主制国家中几乎每一个人都是执政者,都拥有平等的权力和权威。所以没有如上条件政府是根本无法运作的。反之我们也可以看出,这种民主制政府是相当脆弱的。很容易因为内部的对立而产生内乱,纷争。

"相比起安宁中的奴役,我宁愿选择危险中的自由。"

卢梭如是形容在民主制国家里生活的人所需要的觉悟。

今天,就写到这里了。

Friday, November 1, 2019

关于政府的分类

这是《社会契约论》第三卷的第三章。在前文中卢梭给我们描述了由于政府规模(统治者的人数)不同而形成的不同形态。在文章的最后,我稍微的提到了一下民主政治和贤人统治这两者政治形态。而在这个第三章里,卢梭自己也对政治形态做了定义和解释。:)

卢梭按照"谁是政府的统治者?"这一标准,把政府的形态分为三种。
  1. 人民全体或者大多数都是统治者。这里的大多数意味着超过%50的人民。也就是作为统治者的人民在数量上多余一般人民。这种制度称为民主制。
  2. 只有人民中的少数人是统治者。这里的少数意味着少于50%的人。即作为统治者的人民在数量上少于一般人民。这种制度成为贵族制。
  3. 只有一个或数个人是统治者。这种制度称之为君主制。
如前文所述,政府的力量是与统治者意志的集中度成正比,与统治者的人数成反比例的。而人民越多,所需要的政府的抑制力就越大。所以卢梭说:

"一般民主制适用于小国;贵族制适用于中等规模的国家;而君主制则是大国的理想制度。虽然有无数的例外存在。"

在这里,需要明白的是卢梭口中的"民主制"是人民直接民主,而不是我们现在一般所说的代议制民主。所以会有统治者的数量占绝大多数一说。显然,卢梭也不认为直接民主的民主制适用于大国。

今天就写到这里了。

Tuesday, October 29, 2019

关于政府各种形态的构成原理

这是《社会契约论》的第三卷第二章。这一章的主题是论述关于政府规模与其行动力的关系以及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点内容:

1. 政府的总力量(最大力量)即是整个国家的公共力量。也就是说,在国家的规模保持一定的前提下,政府的能够行使的最大力量是不变的;

2. 随着政府构成员(统治者)人数的增多,政府的力量会逐渐减弱。

关于第一点,因为政府是受主权者的委托在主权者的名义之下行使公共力量。所以,它能行使的最大力量就是整个国家的公共力量。比方说国家人口增加等会增加主权者相对于臣民的比重,当然意味着公共力量的增加,也就是政府总力量的增加。但是在国家规模保持一定的前提下,无论如何扩大政府的规模,都不会增大政府的总力量。

相反,卢梭认为政府规模的扩大会消弱政府的力量。这是为什么呢?

卢梭的回答非常简单:

"政府的总力量是不变的,所以它消耗在自身的力量越多,作用于臣民的力量就会越小。"

这其实有两层含义。一是政府越庞大,政府内部的消耗就越庞大,可用在一般公共事业上的资源就越少;二是政府越庞大,意思决定的效率就越低,政府的能动力就越低下。

前者是显而易见的。而对于后者,卢梭用了三种意志的说法来做解释。简单说来,在政府的构成员(统治者)存在三种意志:

1. 作为个人的特殊意志;
2. 作为政府成员的团体意志;
3. 作为国家主权者的一般意志。

在理想的制度里,统治者的这三种意志的关系是这样的:

一般意志 〉〉〉团体意志 〉〉特殊意志=0

也就是说,个人的特殊意志完全被舍弃,而一般意志占绝对主导地位。

这让我想起了柏拉图的理想国。在理想国里、支配者阶层("哲人王")不能拥有私有财产、一切皆是共有。包括女人和孩子。收入也仅仅是维持生活即可。换句话说、支配者阶层的存在只是为了国民的幸福、他们不能有自己个人的幸福。这显然是不现实的。按卢梭的话说这是不符合自然的。基于自然的法则,各种意志随着集中程度的增强而变得更具有活性,也更加强势:

一般意志
最广泛,最一般的意志。集中度最底,所以最弱,也最不具有活性。

特殊意志
即为个人的意志。集中度最高,最强势,活性也最高。

团体意志
介于上面两种意志之间。

也就是说,在实际上三种意志的强弱顺序是与理想状态正好相反的。

当政府的规模扩大(统治者数量增多),代表政府的团体意志就趋向于一般意志。即活性最小,力量最弱。举个极端的例子就是付与主权者以执行权,也就是说国家的全体人民都是执政官。政府的每一项行政举措都需要国民全体来决定。这时候团体意志就等同于一般意志。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举措都是极端慎重的,但全民政府由于过度谨慎会失去很多机会,甚至偏离政府设立的初衷,什么也干不了。

反过来看另外一个极端。政府规模不断缩小,最后集中到了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代表政府的团体意志就等同于统治者的个人意志。只要也就是说,只要统治者一个人决定的事就可以作为政府的行政命令执行了。这是最高效,最强有力的行政。但其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个统治者必须是拥有极大智慧,并彻底为主权者服务的。

所以,卢梭说,代表政府的团体意志需要在个人意志和一般意志之间找到平衡点。也就是说,立法者应该考虑政府的最优化的规模。而且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前文所述人民数量越多,政府对臣民的抑制力就应该加强。按照这一章的分析,这就意味着随着人民数量的增多,政府的规模反而应该缩小。这是一个出人意料的结论。:)

其实在这里卢梭举的这两个极端的例子:

* 全民政府
* 一个人的政府

代表了两种现实中的体制。前者是民主政治/愚民政治,后者是贤人统治/独裁统治。这里两种体制有具有正面和负面两种状态。民主政治和贤人统治是正面的状态,而愚民政治和独裁统治是负面的状态。在正面的状态中,贤人统治要优于民主制;在负面状态中,独裁统治要恶于愚民政治。而在西方的政治哲学中的一个基本观点是:

任何一种政治都会不可避免地堕落到其负面的状态。

也就是说,贤人统治最终会堕落为独裁统治,而民主制最终也会堕落为愚民政治。所以在选择政体的时候,所应该遵循的原则不是选择好中最好的,而是应该选择坏中最不坏的。所以,应该选择民主政治/愚民政治,而不是贤人统治/独裁统治。这也是一种有意思的观点。:)

呵呵,今天就写到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