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社会契约论》第二卷第八章。这一章的主题是法律的受众——人民。
坦白地说,我没能理解卢梭在这一章里描述的内容。在这一章里他如同一个先知一般叙述着一些神秘的结论:
- 法律要与人民的开化程度相符。很少有人民能够承受完美的法律。即使有,也最多只是在其某一阶段;
- 赋予人民以法律既不能在固执不化的"老年期",也不能在懵懂的"婴儿期",而只能在在"壮年期",否则就注定会失败;
- 也许革命和战火能够让一个国家恢复活力,但那只是在特殊情况下。当一个已经开化的国家的政治精力耗尽之后,革命也无能为力。这时人民需要的不是解放者,而是主人。("自由的人民啊,请你们记住这个定理:'自由只能获得一次,一旦失去将再不复得!' ")
尽管最后卢梭试图用彼得大帝的例子来说明他的观点。但我仍然没能理解他的论断从何而来:(
暂且就这样吧!
呵呵,今天就写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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