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没写了,这一段日子过得比较繁忙:)。从这一章开始,进入了《社会契约论》的第三卷。第三卷的主题是——政府。
在这里首先要回答这样两个问题:
- 政府为什么会存在?
- 政府是什么?
在开始论述之前,我们先来看这样一个问题:
"如果说一个人的行为是自由的,那么这个达成这个行为所需要的最基本条件是什么?"
卢梭把答案归结为以下两点:
- 意志: 有进行这个行为的意愿;
- 力:有执行这个行为的能力。
按卢梭的话来说:
"假设要走到某个地方去,一个中风病人想走去,但他的腿无法让他完成这个行为;反之另一个人腿脚很快,但如果他没有那个意愿同样完成不了这个行为。"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也是一样的。代表意志的是立法权。而代表力的则是执行权。在以前曾经描述过,立法权只能归属于主权者即全体人民。反之,执行权却不属于主权者,因为主权者只能处理涉及一般性的问题。而执行权则是涉及个体的问题。举个例子:"杀人者死"处理的是一般性的问题,所以主权者同意的话就可以作为法律而成立。反过来,在执行的时候就涉及具体的个人张三,李四了,这就超出了主权者所能处理的范围(参见前文"关于主权的界限")。
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个人都有两种身份:作为统治者—主权者的一员;以及作为被统治者——臣民的一员。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立法权归属于主权者,而执行权则是要施力于臣民。这就需要一个中间媒介把主权者和臣民,或者说立法权和执行权连系起来。这个中间媒介就是政府。
"就如同把灵魂(立法权)与肉体(执行权)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人一样……"
卢梭如是说。这就是对政府为什么会存在这一问题的一个比较形象的回答。所以,我们就可以对政府做这样一个描述了:
"什么是政府?政府就是把臣民和主权者相互连系起来,以确保法律的执行,保证社会和政治的自由为中心任务的中间团体。"
我们经常容易把政府混同于主权者。实际上政府只是主权者的代理人。主权者可以在任何它愿意的情况下更换代理人。
读到这里,我觉得这一点其实在任何社会体制和社会状态下都是成立的。即使是在封建制度下,君主及其以之为首的政府机构也只是主权者(全体人民)的代理人而非主权者本身。只是在一些社会状态中统治者们和人民大众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在中国儒家文化传统中,有"天"和"天命"的说法。简单来说,天子之所以统治天下,那是因为他"受命于天"。然而还有另外一句话很有名:
"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
在这里如果用卢梭的说法进行置换,那么所谓的"天"就是抽象的主权者(全体人民),"受命于天"就是获取代理人资格。而最后那一句话置换过来就是:
"主权者可以按自己的意志来更换代理人"
在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从天,到君,再到民是一个自上而下的结构,而卢梭在这里指出实际上"民"就是"天"。因为"天"和"民"只是对共同体成员的两种身份,即"主权者"和"臣民"的描述。而在这两者之间的就是以"君"为代表的政府。
通过这个对比,我们也可以从另一个方面理解卢梭口中的"主权者(全体人民)"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这是一个是把不同个体聚合在一起,通过社会契约形成一个独立人格的概念。而这个独立人格的意志,即各个构成员共同的意志,就是以立法权所确立的法律。在儒家思想中这个"主权者"的概念没有被明确下来,而是被简单的描述为"天"。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一个共同体之所以能够成立,其构成员全体能够形成一个独立的人格(即共同意志)是必要条件。在实际上,这在很大程度上依存于风俗和文化传统(即卢梭口中的最后的那一块"拱心石")。要把不同风俗和文化传统的个人聚合起来,就需要形成一个更广泛,更具包容性的意志。比方说:
"我不信佛教,你不信基督教。我们无法在信仰上形成共同的意志。那么,我们如何能共同归属于一个国家呢?"
那是因为我们这个国家的主权者(全体人民)的一般意志不是某种特殊信仰,而是:
"我们都赞同信仰的自由,并尊重他人的信仰。"
基于这样一个共同意志(一般意志,公意),法律被确立起来。而执行权在法律的精神下运作,从而保证整个国家(共同体)的成立。
国家的主权者人民全体,而不是其中某一部分或某一阶级,而且主权无法转让。以政府为代表统治者只是主权者的代理人,其目的就是要在主权者的意志(一般意志,公意)下保证社会和政治的自由。主权者在其自身意志下可以更换代理人。这就是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阐述的核心观点——主权在民。
正因为政府只是主权者(全体人民)的代理人, 受主权者的委托在主权者的名义下行使统治的权力。所以, 个人对政府的服从本身绝不是社会契约所规定的。 个人服从的是主权者的意志, 而这个意志是自己通过社会契约所认可的。
S/G=G/P
这是卢梭对主权者(S),政府(G)以及臣民(P) 三者之间关系所做的独自描述。简单来说, 就是主权者对政府的约束(法的约束,等式左边) 应等同于政府对臣民的约束(执行的约束,等式的右边)。 在卢梭看来这个公式是一个共同体(国家)存在的必要条件, 任何打破这一等式的行为都会导致共同体(国家)的崩坏。对此, 卢梭的描述是这样的:
“如果政府的行为是合法的,那么就可以称之为统治,或者说是最高行政。 进行这个统治行为的人或中间团体称之为统治者或行政官。”
卢梭这样描述统治和统治者。换一句话说, 一个政府之所以能够实行统治,其前提条件是它的行为是合法的, 当然这里的“法”是指符合一般意志的法。反之, 政府的行为就不能称之为统治。因为政府不具备正当性。读到这里, 不由得想起孟子与齐宣王问答的那个故事:
齐宣王问孟子说:“商汤追放夏桀,周武王讨伐商纣王,您说有这回事儿吗?”
孟子说:“据说有。”
齐宣王接着反问道:“这就是以臣弑君啊,难道可以吗?”
孟子回答:“败坏仁的人称之为‘贼’,败坏义的人称之为‘残’,残贼合起来称为独夫,我只听说诛杀独夫商纣的, 没有听说过是弑君的 。”
在孟子那里,衡量君主的正当性的标尺是仁义。 而在卢梭这里则是以法律为代表的主权者的一般意志。 虽然标尺不同,但从中我们能得到的共同点是:
没有来自政府/君主自身的东西来保证其统治的正当性。政府/ 君主需要一个标尺来约束。
关于这个话题在后文中还会提到。我们暂且放到一边。
S/G=G/P
这是卢梭对主权者(S),政府(G)以及臣民(P)
“这三项(主权者,政府,臣民)中改变任何一项都会破坏这个比例。如果主权者想要实行统治, 行政长官想要去立法, 或者臣民拒绝接受统治都会打破秩序取而代之以无秩序, 破坏力量和意志的协调关系。由此产生的后果是国家的崩坏, 陷入专制统治或无政府的状态。”
这个等式是卢梭自创而非一般公认的理论,他也没有( 或许应该说本来就无法)给出严格的定义。 而仅仅是用人口数量举了一个例子,并不好理解。 卢梭在本章的一开头就做了这样的描述:
“我提请读者注意:本章必须仔细阅读,对于不能用心的人,我是无法讲清楚的。 ”
所以,我的确在这一章花了不少时间。 接下来我试着用自己的理解描述一下卢梭的人口数量的例子。
首先,让我们把主权者,政府和臣民三者的含义再明确一下:
- 主权者人民全体作为一个抽象人格的表现。这里的主权者代表的含义是全体。
- 政府按照主权者的意志,以主权者的名义实行统治的统治者(阶层) 。
- 臣民被统治的对象。要注意的是这里的臣民代表的意思是个体。因为臣民的全体就是主权者。
在明确了登场人物的含义之后, 让我们比较一下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和一个人口较少的小国的差异。
一个国家人口众多,但臣民作为个体其比重是不变的。反之主权者因 为是人民全体,所以比重会增大。因为在卢梭的等式中, 主权者与臣民的乘积是政府的平方,所以要保持等式成立, 政府的比重就必须得增加。而看等式右边,臣民不变,政府增加, 所以比值是增大的。也就是说根据卢梭的“公式”:
对于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 政府对于臣民的管理以及主权者对政府的约束都不得不增强。
这个结论怎么理解?
用卢梭的例子来说:
一个10万人的国家,一个个人的比重如果是1的话, 那么主权者的比重是10万。这个个人对主权者的影响力是1/ 10万。反过来个人必须完全遵守主权者的意志。
换成一个100万人的国家,一个个人的比重仍然是1, 主权者的比重是100万。 这个个人仍然需要完全遵守主权者的意志,但他(她) 对主权者的影响力只有1/100万了。
由此我们得到的结论是:
人口越多,个人意志与主权者意志的乖离就会越大。也就是说, 个人的自由就会越少。同时意味着, 要形成一个抽象的独立人格的主权者就越困难。
所以就更需要政府的约束力,即需要一个更强有力的政府。
然而,另一方面任何个体都有僭越的冲动。 权力的集中就容易导致执政者(统治阶层)的暴走, 以自己的的意志(特殊意志,个别意志)代替一般意志来实行统治。 对此,卢梭是这样描述的:
“(国家和政府)这两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国家自己独立存在。与之相对政府是依赖于主权者而存在。因此, 所谓统治者的意志只能是一般意志或者说是法, 并非也不能是其他的东西。 统治者的力量也只是集中于统治者手中的公共力量。 如果统治者试图进行独裁亦或是独立于主权者的行为, 整体的纽带就会松动。最终, 统治者就会抛开一般意志而保持自己能动的特殊意志, 并按照这个特殊意志来行使自己手中的公共力量。 结果就是出现法律上和事实上的两个主权者, 这样社会的结合就会消灭,而政治体最终也会解体。”
为防止这一点就需要主权者对政府也要加强约束。以保证必要之时政府为国家牺牲,而不是国家为政府牺牲。然而,这是一个“ 至难的任务”。因为作为统治阶层的政府也有自我保存的需求。
读到这里,让我想起以前看的一部电影(开国大典?)中的一句针对国民党四大家族垄断金融问题的台词:
“不整顿金融就要亡国,整顿金融就要亡党!”
很显然在当时的体制下主权者无法做到为了国家(中华民国)而牺牲政府(国民党政府)。换而言之,政府乖离了主权者的意志而开始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事。对此,主权者却无法在制度上进行遏制。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国家的崩坏。
今天,就写到这里了。